強制性公積金是香港大多數在職人士整個職業生涯都在供款的退休儲蓄計劃。截至2025年中,強積金制度在約470萬名計劃成員中持有逾1.2萬億港元的資產。
資料來源: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2025年。許多人以為,自己身故後,強積金結餘會直接轉給配偶或子女,就像人壽保險般向指定受益人直接支付。這個假設是錯誤的,對家庭可能造成切實影響。
您的強積金與遺囑是兩件截然不同的事情。了解這兩者的分別,是您能為身後的人所做的最實際重要的事之一。
身故後強積金的實際運作方式
強積金計劃成員身故後,其累算權益並不會自動轉給家屬。強積金並無受益人提名程序。
資料來源: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景順強積金常見問題。您的強積金結餘將成為遺產的一部分。唯一有權申領的人是您的合法遺產代理人:即您在遺囑中指定的執行人,或在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院委任的遺產管理人。他們必須向香港遺產認證登記處取得遺產認證書或遺產管理書,強積金受託人才會釋出任何款項。
資料來源:強積金管理局提早提取指引。簡而言之:在法院授權某人處理您的遺產之前,您的家人無法動用您的強積金。這個程序需要遺囑指定執行人,或經法院委任,均需時間辦理。
遺囑與強積金有何關係?
遺囑不會改變誰可以繼承您的強積金,因為強積金屬於遺產的一部分,依照您的遺囑或第73章無遺囑繼承規則分配。
遺囑真正決定的,是直接影響您強積金的兩件事。
第一,誰來管理您的遺產。遺囑可指定您信任的執行人。若沒有遺囑,則須有人向法院申請委任遺產管理人,在強積金可以申領之前,這將增加延誤和不確定性。
第二,誰最終繼承您的遺產資產,包括強積金結餘。如有遺囑,強積金款項將歸您指定的人士。若沒有遺囑,則按香港無遺囑繼承法分配,結果或許並非您的本意。
要了解這對您的具體家庭情況意味著什麼,請在繼續閱讀前先試用我們的免費無遺囑繼承計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