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之間的協議,以簡明的條款寫成。
規範您使用 bequest.love 的條款:我們提供甚麼、律師提供甚麼、您同意甚麼,以及每項責任的歸屬。寫來是讓您細讀的,不是讓您略過的。
使用 bequest.love 前,請細閱本服務條款。建立帳戶或使用任何 Bequest 產品或服務,即表示您同意受本條款約束。如您不同意,請勿使用本平台。
關於我們的產品
兩類產品,背後是兩種截然不同的關係。
Bequest 透過平台提供兩類產品。
法律文件
遺囑、持久授權書(EPOA)及預設醫療指示(AMD)。當您透過 Bequest 購買法律文件時,文件的法律審閱、見證及簽立由獨立的香港律師事務所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作為產品的整合部分提供。您不能在不委聘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為該文件的律師的情況下購買 Bequest 法律文件。您與 Bequest 的關係受本條款規範。您與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的關係受該行另行發出的委聘函規範。
非法律產品
最後心願,以及日後任何非法律工具。這些產品由 Bequest 獨自提供,不涉及律師。單一合約、單一付款,整個關係均受本條款規範。
定義
在本條款中,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接受條款
存取或使用平台,即表示您確認以下關於您本人的事項。
存取或使用平台,即表示您確認:
- 您已年滿18歲;
- 您具有訂立具約束力協議的法律行為能力;
- 您使用平台是為了您本人的人生規劃,並非代表任何其他人士行事,除非另行與 Bequest 書面明確協定;及
- 您已閱讀、理解並同意受本協議約束。
如您代表機構或以持牌專業人士身份存取平台,可能適用附加條款。請電郵至 hello@bequest.love 與我們聯絡。
如 Bequest 發現有未滿18歲人士虛報年齡建立帳戶,Bequest 保留立即暫停或終止該帳戶並刪除相關資料的權利。未成年人使用平台生成的任何文件輸出,均在 Bequest 不知情及未同意的情況下生成,Bequest 對其概不負責。
服務性質
Bequest 是人生規劃平台,不是律師事務所。
Bequest 是人生規劃平台。我們提供技術,使用為香港而設、經律師審閱的模板,引導您完成製作遺產規劃文件的流程。
法律文件服務(遺囑、持久授權書、預設醫療指示)
文件的法律審閱、見證及簽立由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作為產品整合且不可選擇退出的部分提供。當您購買 Bequest 法律文件時,您同時委聘 Bequest(提供平台)及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服務)。律師並非可供選購的附加項目,而是 Bequest 遺囑、持久授權書或預設醫療指示本身的一部分。
非法律產品(最後心願)
產品由 Bequest 獨自製作及交付,不涉及律師。
我們的服務專為人生規劃需要較為簡單的個人而設。如您的情況較為複雜,涉及商業權益、有爭議的家庭安排、離岸資產,或任何其他可能需要專業法律指導的事項,我們建議您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平台上提及經律師審閱的模板,是指模板結構已經由合資格法律執業者審閱。這並不表示任何特定的文件輸出已經律師審閱,亦不表示其適合您的個人情況。
帳戶註冊
每人一個帳戶,資料須保持準確並妥善保管。
使用服務前,您必須建立帳戶。您同意:
- 在註冊時提供準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
- 保持帳戶資料為最新;
- 對您的密碼及帳戶憑證保密;及
- 如您認為帳戶遭未經授權存取,立即電郵至 hello@bequest.love 通知我們。
您須對在您帳戶下發生的所有活動負責。如因您未能妥善保管帳戶憑證而引致任何損失或損害,Bequest 概不負責。
您只可持有一個帳戶。Bequest 保留暫停或終止重複帳戶的權利。
產品及服務
各產品的功能、內容及定價載於平台,並可能不時更新。
A. 法律文件服務
每項法律文件服務均包括透過平台準備文件,以及由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整合法律審閱、見證及簽立。
B. 非法律產品
Bequest 保留在給予合理通知後隨時修改、暫停或終止任何產品或功能的權利。
付款及退款
所有產品均為一次性購買。沒有訂閱,沒有自動續費。
A. 一般條款
使用某些服務須付費。定價載於平台,並可能不時更新。所有產品均為一次性購買:沒有循環訂閱,亦沒有自動續費收費。
- 付款由 Stripe, Inc. 處理。進行購買即表示您同意 Stripe 的服務條款。Bequest 不會儲存您的銀行卡或付款資料。
- 所有費用以港元列示,除另有說明外,已包含任何適用稅項。
- 如付款失敗,Bequest 可暫停您使用付費功能,直至收到款項。
B. 法律文件服務:附加條款
就法律文件服務而言,您在結帳時支付的總額包括支付予 Bequest 的平台費,以及支付予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的法律費。結帳時,此總額按產品列項,並非按 Bequest 與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分項顯示。
支付法律費本身並不構成與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與客戶關係。PHA 須先完成其標準客戶開戶程序,包括利益衝突審查及客戶盡職審查,方可為您行事。您將收到 PHA 另行發出的委聘函,確認律師與客戶關係的條款。
如 PHA 無法為您行事,例如因為發現利益衝突或無法完成客戶盡職審查,PHA 會通知您。在此情況下:
- 支付予 PHA 的法律費將全數退還予您;
- 支付予 Bequest 的平台費將不予退還,因為平台服務(文件準備)已經提供;及
- 您將不會透過 Bequest 獲得文件的律師審閱或見證,如您希望繼續使用該文件,須自行安排法律審閱。
為免生疑問,下文第06(C)條的「不設退款」一般原則,須受此項就 PHA 無法行事時退還法律費的明文例外規限。
C. 退款:非法律產品
就非法律產品而言,除適用法律規定外,Bequest 不提供退款。最後心願是於完成後即時交付的數碼產品,其產品性質使其無法退回。
文件輸出免責聲明
文件輸出根據您提供的資料製成。我們不會代您核實。
平台生成的文件輸出,是根據您提供的資料製成。Bequest 不會獨立核實您輸入資料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您須自行負責確保所提供的資料準確、完整及最新。
就法律文件服務而言,您的文件輸出將在平台生成文件之後,由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整合法律服務的一部分進行審閱。PHA 的法律審閱與 Bequest 的文件生成是分開的。
透過平台生成的某些文件,包括遺囑及持久授權書,須妥善簽立(簽署、見證,在某些情況下還有其他手續)方具法律效力。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會就法律文件服務指導您完成簽立要求。非法律產品不適用簽立要求。
法律服務: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
購買法律文件時,律師關係如何運作。
A. 法律文件服務
當您購買法律文件服務(遺囑、持久授權書或預設醫療指示)時,文件的法律審閱、見證及簽立由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作為產品的整合部分提供。本條說明該關係如何運作。
B. 非法律產品
就最後心願等非法律產品而言,不涉及律師。產品由 Bequest 獨自製作及交付。不提供法律服務,亦不構成律師與客戶關係。
可接受的使用
合法使用平台,並僅用於您本人真實的人生規劃。
您同意僅為合法目的並按照本條款使用平台。您不得:
- 在未經他人知情及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平台代其製作文件;
- 就任何文件輸出提供虛假、具誤導性或欺詐性的資料;
- 試圖未經授權存取平台的任何部分、其他用戶的帳戶或任何 Bequest 系統;
- 使用自動化工具、機械人或抓取程式存取或擷取平台內容;
- 將平台用於任何商業目的,除非獲 Bequest 書面明確准許;
- 干擾或破壞平台,或與其連接的任何伺服器或網絡;或
- 以任何違反適用法律(包括香港法律)的方式使用平台。
如 Bequest 合理地相信您違反上述任何一項,Bequest 保留暫停或終止您帳戶的權利。
知識產權
平台屬於我們。文件中的個人內容屬於您。
平台及其軟件、技術、用戶介面及底層系統的所有知識產權,均歸 Bequest 或其許可人所有。本條款並不向您轉讓該等資產的任何知識產權。
您擁有根據您提供的資料生成的任何文件輸出中的個人內容,即文件中反映的具體指示、選擇及個人詳情。Bequest 擁有用以生成文件輸出的平台技術。
就法律文件服務而言,法律文件在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的專業責任下製作。Bequest 不會就 PHA 在提供法律服務時使用的法律範本或模板主張擁有權。
在您遵守本條款並支付適用費用的前提下,Bequest 授予您有限、非專屬、不可轉讓及可撤銷的許可,供您為個人人生規劃目的使用平台。
未經 Bequest 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複製、轉載、分發、還原工程,或基於平台任何部分或其內容創作衍生作品。
您保留向平台提供的任何個人資料的擁有權。透過平台提交資料,即表示您授予 Bequest 有限許可,僅在提供服務所需的範圍內使用該等資料。
如您向 Bequest 提交有關平台或服務的意見、建議或想法,即表示您將該等意見中的所有知識產權轉讓予 Bequest。Bequest 可自由使用該等意見,對您不負任何保密、署名或補償義務。
免責聲明及責任限制
平台按「現狀」及「現有」基礎提供。
平台及服務按「現狀」及「現有」基礎提供。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Bequest 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包括可商售性、特定用途適用性及不侵權的保證。
Bequest 不保證:
- 平台將隨時可用,或不會出現錯誤、中斷或安全漏洞;
- 任何文件輸出將適合您的情況、具法律效力或沒有缺陷;或
- 平台上提供的任何資訊準確、完整或最新。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Bequest 就本條款、平台或任何服務對您承擔的總責任,不超過您在引致索償事件前十二個月內支付予 Bequest 的總費用,下限為港幣5,500元。
對於任何形式的間接、相應、特殊、附帶或懲罰性的損失或損害,包括資料損失、利潤損失或機會損失,無論因合約、侵權或其他原因引起,即使 Bequest 已獲告知該等損失的可能性,Bequest 概不負責。
第三方服務
平台整合的服務受其各自的條款規範。
平台整合若干第三方服務。該等服務受其各自的條款及私隱政策規範。Bequest 對任何第三方的內容、做法或行為概不負責。
您透過平台使用任何第三方服務,風險由您自行承擔。
暫停及終止
您可以隨時關閉帳戶。在有限情況下,我們亦可以。
您可隨時聯絡 hello@bequest.love 關閉帳戶。
如 Bequest 合理地裁定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在通知或不通知的情況下暫停或終止您的帳戶:
- 您違反本條款的任何條文;
- 您對平台的使用構成保安或法律風險;或
- 法律或監管命令要求 Bequest 如此行事。
帳戶終止後,您存取平台的權利將告終止。Bequest 將按照私隱聲明及適用法律保留您的資料。
為免生疑問,終止帳戶不會追溯地使終止前已完成的任何文件輸出失效。
條款的變更
任何重大變更,我們會提前至少14天通知您。
Bequest 可能不時更新本條款。如有重大變更,我們會在變更生效前至少14天,透過電郵或平台上的通知告知您。
在更新後的條款生效日期之後繼續使用平台,即表示您接受更新後的條款。如您不同意更新後的條款,應停止使用平台,並可關閉您的帳戶。
適用法律及爭議
本條款受香港法律管轄。本條僅涵蓋與 Bequest 之間的爭議。
本條款以及由此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或申索,均受香港法律管轄,並按香港法律詮釋。
如發生任何爭議,雙方同意首先嘗試透過真誠磋商解決爭議。如爭議在30天內無法透過磋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事宜提交香港法院處理,香港法院具有專屬司法管轄權。
就法律文件服務而言:任何有關文件法律質素、所提供法律意見或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行為的投訴或爭議,應根據 PHA 委聘函所載的投訴程序向 PHA 提出。PHA 的專業責任,包括其投訴處理及專業彌償,受香港律師會及適用於香港律師的監管框架規範。您與 PHA 之間的爭議受 PHA 委聘函的條款規範,而非本第15條。
為免生疑問,本第15條僅規範您與 Bequest 之間的爭議。您與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之間的爭議,受 PHA 委聘函中的爭議解決條文規範。
不可抗力
有些情況超出任何人的合理控制。
凡因超出 Bequest 合理控制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自然災害、疫症、政府行動、法規變更、第三方基礎設施或電訊網絡故障或網絡攻擊,導致 Bequest 延遲或未能履行本條款下的義務,Bequest 概不負責。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30天,任何一方均可以書面通知終止受影響的服務而毋須承擔責任,Bequest 將按比例退還受影響期間的任何預付費用。
一般條款
把其餘部分連在一起的標準條文。
聯絡及投訴
查詢應送往何處,各類投訴應向誰提出。
有關平台或非法律產品的投訴
如您對平台或非法律產品的任何方面不滿意,請電郵至 hello@bequest.love 與我們聯絡。我們的目標是在3個工作天內確認收到所有投訴,並在14個工作天內作出實質回覆。
有關法律文件服務的投訴
如您的投訴涉及文件的法律質素、所提供的法律意見或何 Patricia 律師事務所的行為,請根據 PHA 委聘函所載的投訴程序向 PHA 提出投訴。PHA 受香港律師會監管。
私隱投訴
如您的投訴涉及個人資料的處理,您亦可透過 www.pcpd.org.hk 或致電 (852) 2827 2827 聯絡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