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 服務條款

我們之間的協議,用看得懂的文字寫成

規範您使用 bequest.love 的條款:我們提供什麼,律師提供什麼,您同意什麼,以及每一項責任由誰承擔。這些條款寫來是讓您讀完的,不是讓您略過的。

機構
Bequest Limited
生效日期
2026 年 9 月
版本
6
適用法律
香港
請細閱

使用 bequest.love 之前,請細閱本服務條款。建立帳戶或使用任何 Bequest 產品或服務,即表示您同意受本條款約束。如您不同意,請勿使用我們的平台。

目錄

關於我們的產品

兩類產品,背後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關係

Bequest 透過平台提供兩類產品

法律文件

遺囑(亦稱平安紙)、監護人委任契據、持久授權書(EPOA)及預設醫療指示(AMD)。當您透過 Bequest 購買法律文件時,何珮芝律師行(一間獨立的香港律師行)會審閱您的文件,這項審閱是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凡文件須由律師擔任見證人,該行亦會見證簽署,遺囑、監護人委任契據及持久授權書均屬此類。預設醫療指示由該行審閱,但不由該行見證。各項產品包含什麼,載於第 05 條。您不能在不委聘何珮芝律師行擔任該文件律師的情況下,購買 Bequest 法律文件。您與 Bequest 之間的關係受本條款規範。您與何珮芝律師行之間的關係,受該行另行發出的委聘函規範。

非法律產品

最後心願,以及日後任何非法律工具。這些產品由 Bequest 獨自提供,不涉及律師。單一合約、單一付款,整段關係都受本條款規範。

本條款提及「服務」時,除另有說明外,包括兩類產品。凡條文只適用於其中一類,本條款會明確說明。

定義

在本條款中,下列詞語具有以下涵義

協議
本服務條款,連同我們的私隱聲明,以及適用於您所使用的特定產品或服務的任何附加條款,並經不時更新。
Bequest、我們
Bequest Limited,一間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
文件輸出
平台根據您提供的資料生成的任何文件、範本或草稿,包括但不限於遺囑、監護人委任契據、持久授權書及預設醫療指示。
法律文件服務
第 00 條所述的產品(法律文件):遺囑、監護人委任契據、持久授權書及預設醫療指示,每一項均附有由何珮芝律師行提供的整合法律服務。
非法律產品
第 00 條所述的產品(非法律產品):最後心願,以及日後由 Bequest 獨自提供的任何非法律工具。
何珮芝律師行(「PHA」)
一間獨立的香港律師行,提供整合於 Bequest 法律文件服務之中的法律服務。
平台
bequest.love 網站、網頁應用程式,以及由 Bequest 營運的任何相關服務、工具或功能。
服務
Bequest 透過平台提供的所有產品及服務,包括法律文件服務及非法律產品。
您
建立帳戶並使用平台的個人

接受條款

存取或使用平台,即表示您確認以下關於您本人的事項。

存取或使用平台,即表示您確認:

  • 您已年滿 18 歲;
  • 您在法律上有能力訂立對您有約束力的協議;
  • 您使用平台,是為您本人的遺產規劃;如您使用遺囑執行人助理,則是為協助處理離世人士的遺產;及
  • 您已閱讀、理解並同意受本協議約束,包括私隱聲明及其中所載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如您代表機構,或以持牌專業人士身份存取平台,可能適用附加條款。請電郵至 hello@bequest.love 與我們聯絡。

如 Bequest 發現有未滿 18 歲的人虛報年齡建立帳戶,Bequest 保留立即暫停或終止該帳戶並刪除相關資料的權利。未成年人使用平台生成的任何文件輸出,均在 Bequest 不知情及未同意的情況下生成,Bequest 對此概不負責。

服務性質

Bequest 是一個遺產規劃平台,不是律師行

Bequest 是一個遺產規劃平台。我們提供專為香港而設的技術和經律師審閱的範本,引導您完成擬備遺產規劃文件的流程。

法律文件服務(遺囑、監護人委任契據、持久授權書、預設醫療指示)

您文件的法律審閱由何珮芝律師行提供,是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您不能選擇不要;凡文件須由律師擔任見證人,該行亦會見證簽署。預設醫療指示由該行審閱,但不由該行見證。當您購買 Bequest 法律文件時,您同時委聘 Bequest(提供平台)及何珮芝律師行(提供法律服務)。律師不是您可以選購的附加項目,而是 Bequest 遺囑、持久授權書或預設醫療指示本身的一部分。

非法律產品(最後心願)

產品由 Bequest 獨自製作及交付,不涉及律師

並非法律意見
Bequest 不是律師行,不提供法律意見。平台上的任何內容、任何文件輸出,或 Bequest 的任何通訊,均不構成法律意見、法律代表,亦不會與 Bequest 建立律師與客戶關係。Bequest 只描述其技術做什麼,並不就任何文件輸出在法律上是否有效,能否執行,或會產生什麼效果作出任何陳述。任何法律意見、法律代表或律師與客戶關係,僅由何珮芝律師行根據另行委聘提供。

我們的服務,是為遺產規劃需要較為簡單的人而設。如您的情況複雜,涉及商業權益、有爭議的家庭安排、離岸資產,或任何其他可能需要專業法律指導的事項,我們建議您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平台上提到「經律師審閱的範本」,是指範本的結構已由合資格法律執業者審閱。這並不表示任何個別的文件輸出已經律師審閱,亦不表示它適合您的個人情況。

帳戶註冊

每人一個帳戶,資料保持準確,登入憑證妥善保管。

要使用服務,您必須建立帳戶。您同意:

  • 註冊時提供準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
  • 保持帳戶資料為最新;
  • 為您的密碼及帳戶憑證保密;及
  • 如您認為帳戶遭未經授權存取,立即電郵至 hello@bequest.love 通知我們。

在您帳戶下發生的所有活動,均由您負責。如因您未有妥善保管帳戶憑證而引致任何損失或損害,Bequest 概不負責。

您只可持有一個帳戶。Bequest 保留暫停或終止重複帳戶的權利。

產品及服務

各項產品的功能、包含內容及定價載於平台,並可能不時更新。

A. 法律文件服務

每項法律文件服務,都包括透過平台擬備文件,以及由何珮芝律師行提供的整合法律審閱。就遺囑、監護人委任契據及持久授權書而言,該行亦會見證簽署。預設醫療指示由該行審閱,但不由該行見證。

產品
說明
遺囑
引導式文件生成流程,以專為香港而設、經律師審閱的範本擬備遺囑,並由何珮芝律師行提供整合的律師審閱及見證。
監護人委任契據
引導式流程,為您的未成年子女擬備在香港使用的獨立監護人委任契據,並由何珮芝律師行提供整合的律師審閱及見證。可以單獨辦理,也可以連同遺囑一併辦理。
持久授權書(EPOA)
引導式流程,按《持久授權書條例》(第 501 章)擬備在香港使用的持久授權書,並由何珮芝律師行提供整合的律師審閱及見證。
預設醫療指示(AMD)
引導式流程,擬備在香港使用的預設醫療指示。《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第 651 章)已於 2026 年 7 月 31 日實施,提供相關法定框架。此產品包括由何珮芝律師行就您填妥的表格作出的整合審閱。預設醫療指示不由何珮芝律師行見證,而是在您自行安排的兩位見證人面前簽署,其中至少一位必須是註冊醫生,兩位均不得是第 651 章第 2(1) 條所指的有利害關係的人。

B. 非法律產品

產品
說明
最後心願
引導式流程,共四份文件,用以表達您的個人意願,以及留下私人信件。這不是法律文書,由 Bequest 獨自提供,不涉及律師。您先付款,然後填寫最後心願,只要帳戶仍然開立,都可以隨時修改。已包含一套印刷本,於您提出要求時寄出,不會自動寄出。額外印刷本按平台顯示的價格逐套收費,並於香港境內派送。

Bequest 保留在給予合理通知後,隨時修改、暫停或停止任何產品或功能的權利。

付款及退款

所有產品都是一次性購買。沒有訂閱,沒有自動續期。

A. 一般條文

使用某些服務須要付款。定價載於平台,並可能不時更新。所有產品都是一次性購買:沒有循環訂閱,亦沒有自動續期收費。

  • 付款由 Stripe, Inc. 處理。進行購買即表示您同意 Stripe 的服務條款。Bequest 不會儲存您的信用卡或付款資料。
  • 所有費用以港元列示,除另有說明外,已包括任何適用稅項。
  • 如付款失敗,Bequest 可暫停您使用付費功能,直至收到款項。
請注意
個別產品的定價顯示於平台。價格可能在通知後調整,購買前請查閱現行定價。

B. 法律文件服務:附加條文

就法律文件服務而言,您在結帳時作出單一付款,涵蓋 Bequest 的平台費及法律費。您的訂單會在結帳頁面及我們電郵給您的收據上,按產品逐項列出。律師不會另行向您收費。

支付法律費本身,並不構成與何珮芝律師行的律師與客戶關係。PHA 須先完成其標準新客戶接納程序,包括利益衝突審查及客戶盡職審查,才可以為您行事。您會收到 PHA 另行發出的委聘函,確認律師與客戶關係的條款。

如 PHA 無法為您行事,例如發現利益衝突,或無法完成客戶盡職審查,PHA 會通知您。在該情況下:

  • 已支付予 PHA 的法律費,將全數退還予您;
  • 已支付予 Bequest 的平台費將不予退還,因為平台服務(擬備文件)已經提供;及
  • 您不會透過 Bequest 取得文件的律師審閱或見證,如您希望繼續使用該份文件,須自行安排法律審閱。

為免生疑問,下文第 06(C) 條的「不設退款」一般立場,須受本條就 PHA 無法行事時退還法律費的明文例外規限。

C. 退款:非法律產品

就非法律產品而言,除適用法律另有規定外,Bequest 不提供退款。最後心願在您付款後即可使用,其性質使它無法退回。印刷本按單製作,一經寄出即不接受退回或退款。

文件輸出免責聲明

文件輸出根據您提供的資料製成。我們不會代您核實。

平台生成的文件輸出,是根據您提供的資料製成。Bequest 不會獨立核實您輸入資料的準確性或完整性。確保所提供的資料準確、完整及最新,由您自行負責。

文件輸出警告
文件輸出在生成時並未經律師審閱。它以經律師審閱的範本製成,但並非為您度身訂造的法律意見。任何文件輸出是否適合您的個人情況,取決於 Bequest 的技術無法評估的因素。Bequest 並不陳述任何文件輸出會產生預期的法律效果,可以執行或沒有缺陷。如您對文件輸出是否符合您的需要有任何疑問,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就法律文件服務而言,您的文件輸出會在平台生成之後,由何珮芝律師行的律師作為整合法律服務的一部分進行審閱。PHA 的法律審閱,與 Bequest 的文件生成,是兩件分開的事。

透過平台生成的某些文件,包括遺囑、監護人委任契據及持久授權書,須妥善簽立(簽署、見證,在某些情況下還有其他手續),才會生效。何珮芝律師行會就法律文件服務,指導您完成簽立的要求。非法律產品不適用簽立要求。

可接受的使用

合法使用平台,而且只用於您本人真實的遺產規劃。

您同意只為合法目的,並按照本條款使用平台。您不得:

  • 在他人不知情及未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平台代其擬備文件;
  • 就任何文件輸出提供虛假、具誤導性或欺詐性的資料;
  • 試圖未經授權存取平台的任何部分、其他用戶的帳戶,或任何 Bequest 系統;
  • 使用自動化工具、機械人或抓取程式,存取或擷取平台的內容;
  • 將平台用於任何商業用途,除非已獲 Bequest 書面明確准許;
  • 干擾或破壞平台,或與平台連接的任何伺服器或網絡;或
  • 以任何違反適用法律(包括香港法律)的方式使用平台。

如 Bequest 合理地相信您違反上述任何一項,Bequest 保留暫停或終止您帳戶的權利。

知識產權

平台屬於我們。文件裡的個人內容屬於您。

平台及其軟件、技術、用戶介面及底層系統的所有知識產權,均歸 Bequest 或其許可人所有。本條款不會將該等資產的任何知識產權轉讓予您。

根據您提供的資料生成的任何文件輸出,其中的個人內容屬於您,即文件中反映的具體指示、選擇及個人資料。用以生成文件輸出的平台技術,屬於 Bequest。

就法律文件服務而言,法律文件在何珮芝律師行的專業責任下擬備。Bequest 不會就 PHA 在提供法律服務時使用的法律文件範例或範本主張擁有權。

在您遵守本條款並支付適用費用的前提下,Bequest 授予您有限、非專屬、不可轉讓及可撤銷的許可,供您為個人遺產規劃用途使用平台。

未經 Bequest 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複製、翻印或分發平台或其內容的任何部分,不得對其進行還原工程,亦不得據此創作衍生作品。

您向平台提供的任何個人資料,擁有權仍屬於您。透過平台提交資料,即表示您授予 Bequest 有限許可,在提供及改善服務所需的範圍內使用該等資料。

如您向 Bequest 提交有關平台或服務的意見、建議或想法,即表示您將該等意見中的所有知識產權轉讓予 Bequest。Bequest 可自由使用該等意見,毋須對您承擔任何保密、署名或補償的責任。

免責聲明及責任限制

平台按「現狀」及「現有」基礎提供

平台及服務按「現狀」及「現有」基礎提供。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Bequest 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包括可商售性、切合特定用途及不侵權的保證。

Bequest 不保證:

  • 平台會隨時可以使用,或不會出現錯誤、中斷或保安漏洞;
  • 任何文件輸出會適合您的情況,在法律上產生預期效果或沒有缺陷;或
  • 平台上提供的任何資訊準確、完整或最新。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Bequest 就本條款、平台或任何服務對您承擔的總責任,不會超過您在引致索償的事件發生前 12 個月內支付予 Bequest 的費用總額,並以港幣 5,500 為下限。

對於任何形式的間接、相應而生、特殊、附帶或懲罰性損失或損害,包括資料損失、利潤損失或機會損失,不論因合約、侵權或其他原因引起,即使 Bequest 已獲告知該等損失的可能性,Bequest 概不負責。

請注意
本條款不會限制或排除以下責任:因疏忽引致身亡或人身傷害的責任、欺詐的責任,以及任何其他依法不能排除的責任。

第三方服務

平台整合的服務,各自受其本身的條款規範

平台整合若干第三方服務。該等服務受其本身的條款及私隱政策規範。Bequest 對任何第三方的內容、做法或行為概不負責。

付款處理
付款由 Stripe, Inc. 處理。您使用 Stripe,受 Stripe 的服務條款及私隱政策規範。
何珮芝律師行
就法律文件服務而言,PHA 根據另行委聘提供法律服務。PHA 並不是公用事業或基礎設施供應商那種意義上的第三方服務:它是一間獨立的專業服務律師行,有本身的監管責任、專業彌償,以及與您之間的客戶關係。您與 PHA 之間的委聘,受 PHA 的委聘函規範,而非本條款。
其他第三方連結
平台可能載有指向其他網站或服務的連結。Bequest 對任何連結網站的內容或做法概不負責。

您透過平台使用任何第三方服務,風險由您自行承擔。

暫停及終止

您可以隨時關閉帳戶。在有限的情況下,我們亦可以關閉您的帳戶。

您可以隨時聯絡 hello@bequest.love 關閉帳戶

如 Bequest 合理地裁定出現以下情況,可以隨時在通知或不通知的情況下,暫停或終止您的帳戶:

  • 您違反本條款的任何條文;
  • 您使用平台的方式構成保安或法律風險;或
  • 法律或監管命令要求 Bequest 這樣做。

帳戶終止後,您存取平台的權利即告終止。Bequest 會按照私隱聲明及適用法律保留您的資料。

為免生疑問,終止帳戶不會追溯地令終止前已完成的任何文件輸出失效。

重要 · 文件存取
如您的帳戶被終止,您可能無法再存取儲存在平台上的文件。Bequest 強烈建議您下載所有重要遺產規劃文件的副本,在平台以外妥善保存。

條款的變更

任何重大變更,我們會提前至少十四天通知您

Bequest 可能不時更新本條款。如變更屬重大,我們會在變更生效前至少十四天,以電郵或平台上的通知告知您。

在更新後的條款生效日期之後繼續使用平台,即表示您接受更新後的條款。如您不同意更新後的條款,應停止使用平台,並可以關閉您的帳戶。

適用法律及爭議

本條款受香港法律管轄。本條只涵蓋您與 Bequest 之間的爭議。

本條款,以及由本條款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或申索,均受香港法律管轄,並按香港法律詮釋。

如發生任何爭議,雙方同意先嘗試以真誠磋商解決。如爭議在三十天內未能透過磋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事宜提交香港法院,香港法院具有專屬司法管轄權。

就法律文件服務而言:任何投訴或爭議,如涉及文件的法律質素、所提供的法律意見,或何珮芝律師行的行為,應根據 PHA 委聘函所載的投訴程序向 PHA 提出。PHA 的專業責任,包括其投訴處理及專業彌償,受香港律師會及適用於香港律師的監管框架規範。您與 PHA 之間的爭議,受 PHA 委聘函的條款規範,而非本第 15 條。

為免生疑問,本第 15 條只規範您與 Bequest 之間的爭議。您與何珮芝律師行之間的爭議,受 PHA 委聘函中的爭議解決條文規範。

不可抗力

有些情況,超出任何人的合理控制範圍

凡因超出 Bequest 合理控制範圍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自然災害、疫症、政府行動、法規變更、第三方基礎設施或電訊網絡故障,或網絡攻擊,以致 Bequest 延遲或未能履行本條款下的義務,Bequest 概不負責。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三十天,任何一方均可以書面通知終止受影響的服務,而毋須承擔責任,Bequest 會按比例退還受影響期間的任何預付費用。

一般條文

把其餘部分連起來的標準條文

完整協議
本協議構成您與 Bequest 之間就平台及服務達成的完整協議,並取代所有先前的協議及諒解。
可分割性
如本條款的任何條文被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該條文將予分割,其餘條文繼續十足生效。
棄權
Bequest 在任何時候未有執行本條款的任何條文,並不構成對該條文的棄權。
轉讓
未經 Bequest 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轉讓您在本條款下的權利或義務。Bequest 可以轉讓其在本條款下的權利及義務,惟須就任何該等轉讓給予您合理的事先通知。
語言
本條款以英文撰寫。英文版本與任何翻譯版本如有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本作準。

聯絡及投訴

查詢應該送到哪裡,各類投訴應該向誰提出

Bequest Limited
地址
香港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熱線
(852) 2827 2827

有關平台或非法律產品的投訴

如您對平台或非法律產品的任何方面不滿意,請電郵至 hello@bequest.love 與我們聯絡。我們的目標,是在三個工作天內確認收到所有投訴,並在十四個工作天內作出實質回覆。

有關法律文件服務的投訴

如您的投訴涉及文件的法律質素、所提供的法律意見,或何珮芝律師行的行為,請根據 PHA 委聘函所載的投訴程序向 PHA 提出。PHA 受香港律師會監管。

私隱投訴

如您的投訴涉及個人資料的處理,您亦可以透過 www.pcpd.org.hk,或致電 (852) 2827 2827 聯絡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一份誠實的協議

如果這裡有任何條文您看不明白,請在同意之前先問我們

本條款寫來是讓人看得明白的。如有任何不清晰之處,或您想談一談自己正在同意什麼,會有真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