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居民佔香港750萬人口近10%,遍布金融、法律、醫療、科技及教育界。許多人在港居住多年,積累了可觀資產,生活同時跨越兩個或更多國家。
資料來源:South China Morning Post對大多數外籍人士來說,遺產規劃問題感覺特別複雜。您在香港有住所或投資帳戶,在原居地有退休金或物業,或許在其他地方還有銀行帳戶。您不確定哪個國家的法律適用,在這裡立的遺囑是否涵蓋一切,或者您在動手之前是否需要在每個司法管轄區各聘一位律師。
這種複雜性是真實存在的。但它並非不採取任何行動的理由。一份涵蓋香港資產的香港遺囑是一個有意義且明智的起點,對許多外籍人士來說,這也是最迫切需要填補的空白。
本文說明香港遺囑涵蓋和不涵蓋的範圍,以及如何處理其餘部分。
基本規則:不同法律管轄不同資產
當一個人身故時在多個國家留有資產,沒有單一法律能統管一切。香港法院適用兩個源自英國普通法的原則。
不動產,即土地、住所及房地產,受其所在地的法律管轄。這稱為物之所在地法則。若您在香港擁有住所,無論您的住籍在哪裡,香港法律決定其身後的處理方式。若您在英國擁有物業,英國法律管轄之。
動產,即銀行帳戶、股票、投資、個人物品及強積金,受您身故時住籍所在地的法律管轄。住籍是一個有別於居住地或國籍的法律概念,大致意味著您視為永久家園的國家。
資料來源:Lexology,香港繼承法;Stevenson Wong and Co.;Global Property Guide,香港繼承香港遺囑實際涵蓋的範圍
香港遺囑可在法律上處理以下事項。
- 所有實物位於香港的資產,包括您的住所、香港銀行帳戶、強積金、透過香港券商持有的投資,以及在香港的個人財物。請注意,您的強積金通過遺產分配,而非直接傳給指定受益人,詳情見我們關於強積金與遺囑的文章。
- 其他地方的動產:若香港是您身故時的住籍,您的香港遺囑原則上可管轄您在任何地方持有的動產。該遺囑能否在其他國家獲得承認及執行,是另一個問題,取決於該國的法律。
香港遺囑不自動涵蓋的是海外不動產,包括您原居地的物業、在英國或澳洲的投資物業,或任何其他地方的土地。這些各自需要符合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要求。涵蓋該物業的香港遺囑或許本身並不足夠,您可能需要在該司法管轄區另立遺囑,或至少尋求當地法律意見,了解您的香港遺囑是否有效。
資料來源:Ask Legal Hong Kong;PBL Legal,國際遺產規劃香港淺易指南住籍問題:比您想象的更重要
許多外籍人士認為,由於他們在香港生活和工作,香港法律管轄他們的整個遺產。這不一定正確。
法律意義上的住籍,不是您碰巧居住的地方,而是您視為永久家園、打算在那裡定居或打算回去的國家。一個在香港生活了15年、但始終視英國為家、在英國有家庭物業、並計劃在那裡退休的外籍人士,即使超過十年沒有在英國生活,從法律角度來看,他的住籍很可能仍在英國。
若您身故時住籍在香港以外,您的住籍所在地的法律管轄您全球的動產。您的香港遺囑對香港不動產仍然有效,但對動產的情況更為複雜。
這確實是需要了解您個人情況的合資格律師回答的問題。住籍是國際私法中最複雜的法律概念之一。Bequest 是文件準備平台,這明確超出我們能為您判斷的範疇。但我們可以告訴您,這個問題值得提出。
香港是否承認外國遺囑?
是的。根據第30章第三部,若外國遺囑的執行符合訂立地的法律,或符合立遺囑人訂立時的住籍、慣常居所或國籍所在地的法律,則在香港被視為妥善執行。
資料來源:《遺囑條例》第30章第24條;Lexology,香港繼承法這意味著,若您擁有英國、澳洲、新加坡或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有效遺囑,該遺囑可在香港獲得承認,用於處理您的香港資產。實際上,外國執行人可能需要申請在香港重新蓋章承認外國授權書,這是一個香港律師可以協助辦理的行政程序。
單獨立香港遺囑的實際理由
即使您在原居地有有效遺囑,單獨立一份香港遺囑也有實際優勢。
速度。擁有香港遺囑,您在香港的執行人可以在此申請遺產認證書,無需等待外國授權書的取得和重新蓋章。對於需要盡快取用香港銀行帳戶或處理香港物業的家庭來說,這一點非常重要。
清晰度。一份專門針對您香港資產撰寫、指定在港執行人、並處理您香港情況的遺囑,比以其他司法管轄區為考量而撰寫的外國遺囑更為清晰和易於管理。
減少衝突風險。若單一遺囑試圖涵蓋多個司法管轄區的資產,遺囑條款與各司法管轄區法律要求之間產生衝突的可能性更大。各自處理各自司法管轄區資產的獨立遺囑,可降低這種風險。
國際遺產規劃律師建議的標準做法是在每個持有重要資產的司法管轄區立一份遺囑,每份遺囑明確限定於該司法管轄區的資產,且每份遺囑均包含一條不撤銷其他遺囑的條款。
資料來源:PBL Legal;Global Property Guide 香港繼承外籍人士在香港最常見的資產情況
若您在英國擁有物業,根據英格蘭或蘇格蘭法律處理。您的香港遺囑對該物業不足夠。若您有英國退休金,身故福利通常通過您向退休金提供者提交的提名表格在遺產以外處理,與香港強積金的運作方式類似。
與強積金類似,澳洲超級年金通常透過您超級年金基金的約束性身故福利提名在遺產以外處理,而非通過遺囑。香港遺囑無法涉及此項。您需要確保超級年金基金的提名是最新的,並反映您的意願。
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均為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遺囑框架與香港相似。香港遺囑或許可在這些地方獲承認用於動產,但不動產(如新加坡住所)受新加坡法律管轄,理想情況下應透過新加坡遺囑處理。
中國內地採用民法,而非普通法,有其本身的繼承規則。香港遺囑不管轄中國內地物業。若您在內地持有物業,需要向合資格的內地律師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許多外籍人士在原居地保留銀行帳戶。這些是動產,若您身故時住籍在香港,您的香港遺囑原則上可以指示它們的歸屬。相關銀行是否接受香港授權書而無需在原居地申請遺產認證,是一個實際問題,建議您直接向銀行查詢。
從何開始
跨越多個司法管轄區的遺產複雜性可能讓人望而卻步。最常見的錯誤是因為整體情況過於複雜而一事無成。
正確的做法是從香港開始,因為您的香港資產最直接受香港法律管轄,香港遺囑也是最容易辦妥的。然後在每個其他司法管轄區尋求合資格的法律意見,逐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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